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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市中医院鼠疫应急预案
鼠疫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。为保证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进行高效、有序的应急处理,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流行造成的危害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《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》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。 一、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;依法规范、科学防控;加强宣传、快速反应、有效处置的原则。 二、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、病型、例数、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,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(Ⅰ级)、重大(Ⅱ级)、较大(Ⅲ级)和一般(Ⅳ级)四级。 1、特别重大鼠疫疫情(Ⅰ级)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(Ⅰ级): (1)肺鼠疫在大、中城市发生,并有扩散趋势; (2)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,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; (3)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。 2、重大鼠疫疫情(Ⅱ级)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(Ⅱ级): (1)在1个县(市)行政区域内,1个平均潜伏期内(6天,下同)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; (2)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(市),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; (3)在1个县(市)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,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,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(地)。 3、较大鼠疫疫情(Ⅲ级)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(Ⅲ级): (1)在1个县(市)行政区域内,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~4例; (2)在1个县(市)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,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~19例,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 (市)。
4、一般鼠疫疫情(Ⅳ级) 三、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卫生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下,我院成立鼠疫防治领导小组和防治专家小组,全权负责鼠疫防治工作。 鼠疫防治领导小组: 组 长:高社光 副组长:马登斌 张恒云 王莉 魏勇军 王红霞 李国军 组 员:杨晓庆 王晓敏 林芸 段桂花 郝红 程金峰 刘建平 宋国平 鼠疫防治专家小组: 组长:王红霞 组员:王光恩 赵自冰 李玉生 张雪峰 杨玉巧 任杰 陈学军 鼠疫控制应急反应 1、鼠疫发生后,根据市卫生局鼠疫控制应急处理需要,医院鼠疫防治工作组应立即行动,全力配合。 2、鼠疫预警发布后或鼠疫疫情发生后,各科室、各部门应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预防、控制的各项紧急措施。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核实,对事件进行分析、评估。根据专家的评估、讨论意见,向卫生局疾控中心报告。请示派上级专家会诊,进一步确定。确诊或疑似患者,按市局要求转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。 3、鼠疫发生后医院防治专家小组应积极配合市卫生局统一领导、组织,分析疫情趋势,提出中医治疗方案,根据疫情威胁程度和疫区污染程度,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消毒、灭蚤、灭鼠的处理。 五、诊疗人员进行诊治 专家组成员着装后进入病房,详细询问病史和症状及体征,进行详细全面地检查,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,做出初步诊断,并做好病历记录,对病人进行特效和对症治疗。对死亡者建议按进行尸体的检查和剖验,必要时进行病理学检查。 经上级专家确诊转诊后,按照个人防护和院感的要求,穿好防护服装,对病房和实验室由外向内进行空气消毒和物品床单元终末消毒处理。 六、检验人员进行取材进行检验,按传染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和标本的处理 七、宣传教育 对各级医务人员,应定期进行培训,使他们了解鼠疫诊断和治疗知识,熟悉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程序。
医务科 2015-6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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